根据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创新能力面试名单
经各院系及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负责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生材料准备
(一)资格审核材料
各相关院系在面试考核前将对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院系考核报到时提交材料原件审查并收取复印件。
1.证件类: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携带学生证件和复印件。
2.证书类: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交);如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3.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二)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并按照各院系要求进行提供。
三、创新能力面试考核
创新能力面试考核分为汇报、答辩两部分,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组织。汇报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和博士阶段研修计划等,代表性成果可以为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专利、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等,若非第一完成人还需汇报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汇报时间不少于10 分钟,创新能力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家根据创新能力面试考核情况现场实名独立打分,创新能力面试考核评分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各相关院系安排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参与面试考核,履行本级监督职能。面试考核安排有专人负责文字记录及录音录像。
四、考核时间
1月21-23日,具体时间以院系通知为准。各院系将逐一联系相关考生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录取
各院系将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排名情况和各面试考核组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入围预录取对象,并安排导师面签。各院系将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审核,审定后的预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六、其他说明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各院系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面试考核环节。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须严格遵从现场面试中专家组发出的各项指令,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在面试过程中发表与考核无关的言论。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未通过创新能力面试考核的“绿色通道”考生,可按照普通“申请-考核”制考生身份参加后续招生考核。
七、接待电话和监督电话
学校考生咨询接待电话(021-81870842/81870843)和招生监督电话(021-8187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