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地方计划调剂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缺额 | 调剂要求 |
105400 | 护理硕士 (专业学位) | 1 | 一志愿报考应为护理学(101100)或护理硕士(105400),成绩要求同我校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初试业务一考试科目应为308护理综合 |
二、接收调剂办法
1.登陆“研招网”填报志愿信息。
2.复试差额比例按照200%确定,即由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筛选2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
3.调剂复试采取同一志愿复试一致的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4.调剂复试录取要求按照一志愿复试录取要求进行。
三、调剂时间安排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12日12:00-4月12日24:00。
2.4月13日公布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