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我校拟定于5月中旬起采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复试方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复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军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2名,其中生长类硕士研究生限额19名。
无军籍地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3名。
二、复试分数线
(一)生长类硕士生
1.硕博连读:英语成绩≥78分,且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条件。
2.普通招考:英语成绩≥74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45分。
(二)军队在职干部
英语成绩≥6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35分。
(三)地方考生
1.硕博连读:英语成绩≥70分,且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条件。
2.生物学(0710)、基础医学(1001)、中药学(1008)、特种医学(1009)、护理学(1011)、公共管理(1204):英语成绩≥6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30分。
3.中西医结合(1006):英语成绩≥5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30分。
4.临床医学(1002):英语成绩≥6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35分。
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药学(1007)、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1051):英语成绩≥6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40分。
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时间和安排
时间 | 地点 | 任务 | 备注 |
5月17日前 | 复试院系 | 相关院系公示复试安排及学科专业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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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19日 | 复试院系 | 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 一志愿考生复试,以复试院系通知为准 |
5月20日 | 接收校内调剂的复试院系 | 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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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内容和权重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由全国统考英语成绩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组成;硕博连读考生初试成绩由全国统考英语成绩和学位课平均成绩组成。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专家组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专家组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各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初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因各学科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同,各复试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情况,酌情考虑专业课测试成绩是否计入总成绩,并在复试前公布总成绩计分方式。
各复试院系按照计划来源不同,分类进行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并公开公示。复试合格、且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在各学科所报考专业招生指标范围内的考生由第一志愿报考导师进行面试。导师依据招生指标、考生初复试总成绩、面试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并签订《研究生录取意向表》。
五、调剂
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调剂(内、外科学指跨三级学科,其他学科指跨二级学科)。须在本单位内同一专业领域的导师间调剂的复试合格考生由复试院系自行组织实施。相同专业领域跨单位调剂,以及确因一级学科军队在职干部生源不足需调剂的,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内调剂,相关院系按要求组织复试。
六、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准备
(一)复试设备
网络远程综合面试复试拟采用瞩目软件平台,采取“双机位”视频模式。
1.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优先选择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如确无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也可用安卓或苹果设备(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优先选择安卓或苹果设备(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备选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
建议考生另准备1部手机,用于紧急情况下和复试院系老师联系。
(二)复试环境
1.主机位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小组互动,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主机位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辅机位设备应用手机支架等装置固定在考生斜后方45°位置,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小组清晰看到。
2.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或网线完成考试全过程。
3.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空间,考生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流程
各复试院系将在复试前组织考生开展远程复试平台模拟演练,考生应通过演练熟悉复试平台和复试流程,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进入等候室。复试当天,考生在相关复试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复试平台等候室。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2.进入复试会议室。考生经允许后进入复试会议室,配合检查主机位音频、视频状况和辅机位视频状况;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等,配合进行身份核验及复试环境检查。复试期间,考生应端正坐姿注视摄像头,保证面部五官、头肩部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确保桌面清洁,无其他与复试相关的物品。复试全程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不得佩戴口罩、墨镜、耳饰;不得手持手机进行复试;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播放录音代替作答;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复试期间,考生如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不慎退出复试界面,应尽快回到复试流程;如听不到复试小组现场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应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工作人员沟通或电话联系,说明情况。若考生发生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问题导致的断线,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电话(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预留手机号或在复试前告知可用的手机号)联系考生,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并说明情况,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做好再复试准备。如超时接听或未接听电话,作自动放弃复试处理。如考生采用故意断线等方式扰乱复试秩序,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复试资格或成绩,并追究有关责任。
3.复试结束。考生完成复试后,按照工作人员指令,离开复试会议室,退出复试界面。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前离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生材料准备
(一)资格审核材料
各复试院系在复试前将对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除已提交的报名材料外,下列扫描件排序后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档,文件以“报考学科专业+姓名.pdf”命名,复试前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复试+报考学科专业+姓名”)提交相关复试院系。
1.本人签字《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籍核验不通过者(包括军队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材料;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军校生长类硕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
军队考生(军校生长类硕士研究生、军队在职干部、委任制文职)还需准备审核盖章的《军队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查表》(相关说明及表格下载请登陆我校强军网网站,登陆路径:军委机关网-强军导航-海军军医大学)、《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上述材料需EMS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地址:上海市政通路41号6号楼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电话:021-81870842)。
(二)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或按照各复试院系要求进行提供。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各复试院系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复试院系工作人员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须严格遵从复试小组发出的各项指令,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在复试过程中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考生须提前检测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平台软件,保持电脑等设备接通电源及移动设备电量充足,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军队考生须根据军队有关规定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复试。建议将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提前加入通讯录,以备紧急状态下保持联系。
4.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及时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九、接待电话和监督电话
学校考生咨询接待电话(021-81870842)和招生监督电话(021-81870101)。
海军参谋部训练局设置监督电话(010-66969455)和举报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41)。
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3)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