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军医大学2019年青年生长军官学员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未婚。
2.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参加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治考核,且结论为合格。
3.身心条件。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面试、体检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有关要求,且结论均为合格。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政治复审、体格复查,复审或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三、招收办法
1.学校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一批次普通高等学校投档。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各省一本线(自主招生控制线)。录取专业之间不实行级差分,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服从专业调剂情况确定录取方案。
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四、享受待遇
1.学员入学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供给制学员待遇,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着部队制式军装,每月发放津贴费。
2.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后按规定办理提干手续,分配到部队工作。八年制学员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提干手续。
3.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毕业学员可报考硕士研究生,录取名额在当年毕业分配计划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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