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发布时间:2019-05-27作者:访问量:40483设置

经上级部门批准,海军军医大学面向普通地方高中毕业生,招收培养有军籍生长军官学员、无军籍地方生共两类学员。其中生长军官学员招收批次为提前批,入学即入伍,毕业后分配至部队工作。无军籍地方生是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招收培养的地方本科生,无军籍地方生招收批次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毕业后不入伍,可按相关规定报考军队文职人员,也可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一)生长军官学员招收专业

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本博连读,培养模式为1+3+2+2”,即第一年在综合性大学进行预科教育,三年在校本部进行基础医学及桥梁课程学习,两年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临床医学及第一轮通科实习,最后两年进行第二轮临床轮转实习及毕业科研设计。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及野战内科学、外科学及野战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军队卫生勤务学、军事预防医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中医学八年制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本博连读,培养模式为“5+0.5+2.5”,即前五年在校本部进行预科教育和专业课程学习,半年跟随国内中医名家学习,最后两年半在临床医学院实习并完成毕业设计、学位论文。本专业的培养实施全程双导师制,即国内名医大师的师承教育和校内导师的导心导学导向相结合。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选读、临床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针灸科学、军事中医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士兵学员。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实习,最后半年集中安排军事医学课程、毕业综合演习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及野战内科学、外科学及野战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海军卫生勤务学、潜水医学、军队卫生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实习,最后半年集中安排军事医学课程、毕业综合演习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及野战内科学、外科学及野战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临床麻醉学、急危重病医学、疼痛诊疗学、军队流行病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精神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临床医师+心理医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具体为“3.5+1+0.5”,即三年半在大学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和精神卫生临床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实习,最后半年集中安排军事医学课程、毕业综合演习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及野战内科学、外科学及野战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普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异常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神经精神病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和医学影像专业实习,最后半年集中安排军事医学课程、毕业综合演习等。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及野战内科学、外科学及野战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物理学、医学影像学、超声诊断学、核医学、介入治疗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预防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进行一年的临床和预防医学专业实习,最后半年集中安排军事医学课程、毕业综合演习等。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及野战内科学、外科学及野战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健康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军队流行病学、军队卫生事业管理、军队劳动卫生学、军队环境卫生学、军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公共事业管理四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军事医学等,最后半年在军队医院或卫生管理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并完成毕业综合设计。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运筹学、计算机应用与编程、医学基础课程、卫生法学、管理学基础、军队卫生经济学、军队医院管理学、军队卫生管理统计学、军队卫生勤务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护理学四年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军队士兵学员。培养模式为“3+1”,即前三年在学校学习基础医学、护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最后一年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临床实习。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医学基础课程,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野战护理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二无军籍地方生招收专业

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本博连读,培养模式为1+3+2+2”,即第一年在综合性大学进行预科教育,三年在校本部进行基础医学及桥梁课程学习,两年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临床医学及第一轮通科实习,最后两年进行第二轮临床轮转实习及毕业科研设计。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预防医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临床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实习,最后半年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卫生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实习,最后半年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临床麻醉学、急危重病医学、疼痛诊疗学、流行病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和医学影像专业实习,最后半年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物理学、医学影像学、超声诊断学、核医学、介入治疗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中医学五年制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1+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中医基础理论、西医基础医学、中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医学,然后在中医临床医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实习,最后半年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选读、临床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针灸科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医学学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药学四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药学、基础医学等课程,最后半年在医院或院校科研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并完成毕业综合设计,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化学、生物医学基础、生药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中药学四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药学、中药学、中医学等课程,最后半年在医院或院校科研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并完成毕业综合设计,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交换实习生,以及国外短期学习交流活动。主干课程有中医学基础课程、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制剂学、本草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生物技术四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5+0.5”,即前三年半在校本部学习基础医学、现代生物学、生物技术等,最后半年在医院或院校科研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并完成毕业综合设计,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生物学基础课程,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药物与生物治疗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护理学四年制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培养模式为“3+1”,即前三年在学校学习基础医学、护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最后一年在临床医学院进行临床实习,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教学活动。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与国内外知名医科院校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主干课程有医学基础课程,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野战护理学等。

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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