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军医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1-04-02作者:访问量:16856设置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我校拟定于4上旬起采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复试方式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复试,提前准备材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90名,其中全日制计划125名,非全日制计划65名。

无军籍地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45名,其中学术学位75名、专业学位70名

二、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准备

(一)复试设备

网络远程综合面试复试拟采用Zoom(瞩目)软件平台(后续通知公告将公布软件下载和使用说明),采取“双机位”视频模式。

1.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优先选择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如确无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也可用安卓或苹果设备(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优先选择安卓或苹果设备(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备选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具有摄像和语音功能)。

建议考生另准备1部手机,用于紧急情况下和复试院系老师联系。

(二)复试环境

1.主机位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小组互动,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主机位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辅机位设备应用手机支架等装置固定在考生斜后方45°位置,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小组清晰看到。

2.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或网线完成考试全过程。

3.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空间,考生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流程

各复试院系将在复试前组织考生开展远程复试平台模拟演练,考生应通过演练熟悉复试平台和复试流程,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进入等候室。复试当天,考生在相关复试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复试平台等候室。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2.进入复试会议室。考生经允许后进入复试会议室,配合检查主机位音频、视频状况和辅机位视频状况;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等,配合进行身份核验及复试环境检查。复试期间,考生应端正坐姿注视摄像头,保证面部五官、头肩部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确保桌面清洁,无其他与复试相关的物品。复试全程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不得佩戴口罩、墨镜、耳饰;不得手持手机进行复试;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播放录音代替作答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复试期间,考生如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不慎退出复试界面,应尽快回到复试流程;如听不到复试小组现场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应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工作人员沟通或电话联系,说明情况。若考生发生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问题导致的断线,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电话(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预留手机号或在复试前告知可用的手机号)联系考生,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并说明情况,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做好再复试准备。如超时接听或未接听电话,作自动放弃复试处理。如考生采用故意断线等方式扰乱复试秩序,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复试资格或成绩,并追究有关责任。

3.复试结束。考生完成复试后,按照工作人员指令,离开复试会议室,退出复试界面。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前离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生材料准备

(一)资格审核材料

各复试院系在复试前将对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和扫描件,原件须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时提交审查,扫描件排序后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档,文件以“报考学科专业+姓名.pdf”命名,复试前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复试+报考学科专业+姓名”)提交相关复试院系。

1.本人签字《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已开通下载)

4.学生证(地方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籍核验不通过者(包括军队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材料;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军校应届生可暂不提供)。

(二)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或按照各复试院系要求进行提供。

四、体格检查

军队考生体检在入学复查复试时统一进行。无军籍地方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在复试前将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二甲以上医院)邮寄至各复试学院(体检内容参照我校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栏目《体检表》)。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各复试院系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复试院系工作人员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须严格遵从复试小组发出的各项指令,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在复试过程中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考生须提前检测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平台软件,保持电脑等设备接通电源及移动设备电量充足,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军队考生须根据军队有关规定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复试。建议将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提前加入通讯录,以备紧急状态下保持联系。

4.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及时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相关要求如有变更,将按要求发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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