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军医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9-21作者:访问量:81311设置

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创建于1949年9月,位于长三角龙头、经济科技文化中心——上海。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军队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院校36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之一。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拥有基础医学和药学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生理学、遗传学、内科学(消化系病)、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和中西结合临床等6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研究生导师800名,其中两院院士7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名、“973”首席科学家8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6名。学校拥有医学免疫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肝癌科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中心3个顶尖创新教育平台,国家级创新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以及省部级和军队各类重点实验室22个;全军医学专科专病中心26个。

我校2021年面向军队和地方招收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四个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应用心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等8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接收地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推免生招生简章)。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为军队和地方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军队计划:由军委机关下达,计划数量及招生专业以军委机关下达的通知为准,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等三类考生,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军队在职干部同等对待,纳入军人研究生招生范围应用心理、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等5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军队在职干部招收培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地方计划:按照上级通知,我校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的学科点和部分专业学位类别2021年继续面向地方招收培养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培养。招收对象主要为地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招生学科和招生人数以上级正式文件为准,我校会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政策和规定,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军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地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均为三年,军队计划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一般均为四年,地方计划暂无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如变化将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3.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报考,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非军人”报考,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本科学习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结业人员,可以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八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现场报名后须将相关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寄送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寄发准考证。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其他需要注意的报考事项和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国防生和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除满足以上五点报考条件外,国防生和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2021年9月1日前须获得学士学位。根据军委机关通知文件要求,军队在职干部报考者,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到2021年9月1日)。三类考生均需按程序申报报考资格(详见资格审查)。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要求就近选择报考点,我校不是报考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准确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或亲属手机个人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改变,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考生牢记报名号,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凭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照相等手续。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上海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同济大学,沪外地区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未进行现场确认者,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资格无效。

五、资格审查

1.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准,并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2.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其中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由本科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审批,国防生报考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

以上三类考生,须在2020年11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和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至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我校将依据“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相关推荐审批表和相关政策规定,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核发准考证。

地方(非军人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

六、入学考试

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根据时间要求,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以避免影响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漏丢失造成损失。

2.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①理学、工学和军事硕士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其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②医学门类和应用心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等7个专业学位类别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基础综合,共计三门,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即为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考场安排以报名考试点通知为准。

4)复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考试、专家组面试等,可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依据军委机关规定,结合学校复试管理办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家组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计。复试笔试成绩<60分、专家组面试成绩<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具体复试权重及换算方法,以后续公布的202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复试内容请查询我校招生信息公网地址:http://ao.smmu.edu.cn参照《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届时,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网上公布。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调剂:调剂政策参照军委机关和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和要求。

七、有关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均为国家统考科目。非统考综合科目涵盖内容如下:

308护理综合:参照国家教育部“护理综合”考试大纲,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参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心理学导论、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

349药学综合:参照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参照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和中药学。

352口腔综合:生理学(20%)、生物化学(20%)、口腔组织病理学(30%)、口腔解剖生理学(30%)。

353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各占20%。

611药学综合(科学学位):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各占25%。

614卫生事业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各占20%。

617生物综合(二):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各占25%。

618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各占25%。

620医学心理综合:生理学、心理学导论、精神病学、内科学,各占25%。

703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三分之一。

各科目均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考试参考书目以现行统编教材为准,我校不再另行指定参考教材和其它参考资料。

八、几点说明

1.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期间,暂停从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入伍研究生。

2.“非军人”考生,经初复试选拔,被录取为地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入学不入伍,学费每年8000元,住宿费每年1000元,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地方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学校其他奖助学待遇。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3.2021年联合培养单位招生导师详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

4.招生专业方向和导师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公网地址:http://ao.smm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硕士专业目录”查询(“研招网”专业目录查询信息供报考参考,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学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军委机关下达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最终各院系和专业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教育部和军委机关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5.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报考,未经由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政治工作部备案的,不能参加入学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根据国家《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将按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模式培养。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九、其他

未尽事宜及相关表格下载请考生关注海军军医大学我校招生信息公网地址:http://ao.smmu.edu.cn查询。

通信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邮编:200433招生咨询电话:021-81870842咨询邮箱:yjszsw@smmu.edu.cn;监督电话:021-8187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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